公司新闻
致力于弱电行业中高端产品与先进应用的倡导者
想体验不同风格的PG电子游戏,有哪些推荐的选择?想体验不同风格的PG电子游戏,有哪些推荐的选择?
等荣誉称号,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已逐步成为长三角一个重要省域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全国示范的综合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和全国一流公共资源交易品牌。
2021年度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规模突破4000亿元,达到4311.57亿元,同比增长16.16%,占全省交易总量连年超40%,“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2022年度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金额4740亿元,同比增长10.04%,交易规模位于长三角重点城市前列。截至2023年6月30日,合肥市全平台项目成交金额累计1552.39亿元。《合肥市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2023年版)》,已将排污权、碳排放权、技术成果、用能权、林权等全部纳入交易目录。合肥市发改委印发《合肥市节能量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用能权将按年度开展相关交易。
积极推动长三角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持续改革创新,破除要素流动壁垒,助力长三角区域率先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2022年8月,在长三角主要领导座谈会期间,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公共资源交易主管部门共同签署《共同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联合南通、无锡、衢州、宣城召开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交流研讨会,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合作联盟38家成员单位共同签署合作意向书。2022年12月2日,江浙沪皖四地产权交易机构共同签署长三角产权交易机构战略合作协议,共同致力于高标准建设长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
“智慧交易”辅助评审系统上线运行,下一步计划与相关单位对接应用,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的效率和公正性。开展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类项目的客观部分辅助评审,部分主观部分辅助评审,针对71个不同类型项目进行测试,资质证照审查正确率达85%及以上,货物类技术参数准确率达85%及以上,语音检索文字和图片的综合定位正确率达90%。后续将持续优化系统设计,通过提升系统的功能引擎、逻辑等方面,提高系统的性能和效率。
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行动,系统开展场所、制度、服务等标准化建设,实现各服务事项标准覆盖率达100%,标准有效实施率100%。制定涵盖“服务基础、服务提供、服务保障”3个方面共计192项制度标准,标准内容覆盖交易全过程,涉及项目登记、场地预约、专家抽取、开标评标等环节。先后参与编制国家标准4项,团体标准2项,主导制定地方标准4项。与江苏、湖南、杭州等省市交易中心签署《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地方标准编制跨省合作备忘录》,合力编制5项地方标准,推动区域内制度标准规范统一。
建立执法监督“六分离”制度,坚持以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恰当的原则,优化涉诉事项处理程序,明确部门职责,提高办案准确性、时效性和办案效果。探索研究见证方式、内容和实现手段,构建自项目进场登记至合同备案全流程闭环式见证服务体系,提升平台智能化服务水平,实现交易全过程“进系统、留痕迹、可追溯”。研发上线”评委打分监测预警系统,建立专家打分分析模型,计算专家打分偏差率,对异常打分予以排除,化解异常分值对评审结果的影响。开发上线投标人行为数据分析系统,建立围串标大数据分析模型,精准挖掘串通投标等问题线索。依据相关规定,对违法违规投标单位及评标专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扣分等处理。6
.营商环境显著优化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合肥市公管局名义印发《
2023年首批招标投标优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持续开展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积极争创招标投标领域进入全国标杆。2022年度合肥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取得全省第一,2022年度省公管办开展企业满意度调查,合肥市招标投标领域满意度99.098%,全省第一。2023年第一季度省评中合肥市位列第9位,第二季度省评合肥市位列位列第2位。(二)重大战略任务进展
“智慧监管”系统于2022年9月开工实施。主要包括综合监管子系统、监管大数据子系统。综合监管子系统:立足于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实际需求,响应国家、省、市政策文件要求,满足安徽省级部门考核指标,依据项目信息管理、监管部门职能事项管理、高级事项监管三个维度针对性建设面向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纪检监察所使用的监管业务系统,构建全域一体化的新型监管体系。监管大数据子系统:为监管应用提供数据归集、数据治理、数据处理服务,从而加强监管应用深度,提升监管信息化手段。(
。出台《合肥市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2023年版)》,将林权等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农村集体产权等资产股权,排污权、用能权等环境权,以及特许经营权纳入平台进行交易。扩展土地要素市场配置化范围。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规则。培育技术和数据资源市场。
依托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平台,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交易,创新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对科技成果类项目进行竞价。建立环境权交易市场机制。
出台《合肥市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2023年版)》,将排污权、碳排放权、技术成果、用能权、林权等全部纳入交易目录。用能权方面,合肥市发改委已印发《合肥市节能量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并按年度开展相关交易。(
。2022年8月,在长三角主要领导座谈会期间,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公共资源交易主管部门共同签署《共同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联合南通、无锡、衢州、宣城召开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交流研讨会,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合作联盟38家成员单位共同签署合作意向书。推动形成统一的评标评审专家资源共享制度标准规范体系,配合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制定《专家库互联共享技术规范》《专家库互联共享数据规范》《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数据规范》《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规范》等4个技术标准。配合上海市交易中心编制《长三角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门户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方案》。构建区域共享共建机制。
推进数字证书(CA)跨区域互认,结合全省统一市场主体库,实现全省范围内多CA互认。主动对接“皖事通办”和采用“标证通”平台,推行手机盾数字证书,让企业在指尖实现CA“一城办理、区域通用”,加快促进交易活动在长三角区域内“零跑腿、无障碍、网上通办”。参与制定《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规程》《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等文件。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在长三角地区全面推广并正式上线,目前已在合肥、上海、苏州、无锡、南通、嘉兴等地开展跨省远程异地评标。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共完成800多个项目1000余次的市内、省内及跨省的主客场远程异地评标,其中与长三角城市开展远程异地评标项目36个。实施区域融合的开放战略。
2023年5月15日长三角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门户一体化服务平台正式开通,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对接,进一步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建设的各种壁垒,逐步实现区域内交易信息“一网尽览”和市场主体“一地注册、区域通用”。自2022年10月试运行以来,长三角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门户已发布交易信息41万余条,入库市场主体达30余万家,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交易项目2900余宗,涉及交易金额1200多亿元。安徽交易集团与上海联交所开展战略合作,着力在新型业务领域开展紧密合作,有效促进两地要素流动、资源共享,在国有产权、知识产权、环境能源、农村产权等多领域开展更深层次互动,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模式。2
“惠”电子交易系统(惠民)。在全国率先制定《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对接数据规范》,先后与6套市场主体建设的第三方交易系统对接。将科技创新与服务标准化相结合,制定云上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投标电子保函等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积极推动“标准化+电子化”建设,聚焦服务市场主体,推行交易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实现交易信息“全公开”,交易主体“零跑路”,进场登记、场地预约、专家抽取、中标通知书发放、合同签订、保证金退还等全部在线办理。智
“汇”电子服务系统(汇信息)。与省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及省政府采购监管系统对接,打破部门之间数据壁垒,招标人仅需上传项目代码,可实现一键获取项目基本信息以及审批结果等经批准的政务数据,无需提供立项资料、资金落实证明,进一步简化项目申报工作程序。与合肥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电子证照应用的通知》,推进电子证照等照面数据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应用。与合肥市互联网+政务平台对接,采购人可适时获取电子签章用于合同云签。推进数字证书(CA)跨区域互认,结合全省统一市场主体库,实现全省范围内多CA互认。主动对接“皖事通办”和采用“标证通”平台,推行手机盾数字证书,让企业在指尖实现CA“一城办理、区域通用”,加快促进交易活动在长三角区域内“零跑腿、无障碍、网上通办”。智
“慧”电子监管系统(聪慧)。智慧监管系统于2022年9月开工实施。主要包括综合监管子系统、监管大数据子系统。综合监管子系统:立足于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实际需求,响应国家、省、市政策文件要求,满足安徽省级部门考核指标,依据项目信息管理、监管部门职能事项管理、高级事项监管三个维度针对性建设面向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纪检监察所使用的监管业务系统,构建全域一体化的新型监管体系。监管大数据子系统:为监管应用提供数据归集、数据治理、数据处理服务,从而加强监管应用深度,提升监管信息化手段。(
“区块链+公共资源交易”应用研究。实施“区块链+招标投标”,依凭“长江链”推进区块链应用,将公共资源交易中的公告公示信息及时上链存证。大力推进数字证书(CA)跨区域互认,融入以区块链技术打造的全省统一市场主体库,实现全省范围内多CA互认。上线“长江链·标证通”,将手机盾数字证书与区块链技术相结合,实现城市群范围内无障碍投标。加快多元化的新技术场景应用。
智能辅助评标已支持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类项目的客观部分辅助评审,部分主观部分辅助评审,可在评标过程中辅助专家进行评标,提升评标效率,推进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开发公共资源交易的掌上服务
。“合心易”APP上线运行,全面应用于合肥市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三大板块,各方交易主体通过移动数字证书提供的扫码服务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身份验证、投标文件加解密,在各交易环节使用移动扫码方式实现登录和参与交易活动,实现信息查询、在线开标、提出异议质疑、实时在线沟通、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退还等常用事项办理。运用5G高清视频直播技术,投标人实时参与整个开标过程,开标全过程直播、投标人在线答疑、主持人在线沟通、项目经理在线陈述,确保项目可实时见证、实时监管、全程追溯,实现开标直播“零延迟”。(
3)以“交易数字化、监管智能化”创新数据利用新模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的资源共享。
在全国率先制定《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对接数据规范》,先后与6套市场主体建设的第三方交易系统对接。与省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及省政府采购监管系统对接,打破部门之间数据壁垒,进一步简化项目申报工作程序。推进数字证书(CA)跨区域互认,结合全省统一市场主体库,实现全省范围内多CA互认。主动对接“皖事通办”和采用“标证通”平台,推行手机盾数字证书。与合肥市科技局和合肥市经信局互联互通,免除业绩、优先推荐等方式增加“三新”“三首”产品参与投标便利度。与市重点局等招标人对接,引导招标人主动选用科创产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空间的增值开发。
与安徽省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及安徽省政府采购监管系统完成对接,项目受理“一键登记”。开创“移动交易”,在“皖事通”开设“合肥公共资源”专区,上百万条交易信息“一站查询”。上线“一网通办”服务专栏,51个交易事项线上办理。智能辅助评标已支持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类项目的客观部分辅助评审,部分主观部分辅助评审,可在评标过程中辅助专家进行评标,提升评标效率,推进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的决策支持。
开发交易大数据分析系统,建立交易数据统计评估指标体系,按季度形成分析报告,编制“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开放清单目录。开发上线投标人行为数据分析系统,建立围串标大数据分析模型,精准挖掘问题线索。(
4)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保障交易信息安全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
修订完善《网络安全管理规范》《网络安全应急管理标准》《终端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落实网络安全风险防范主体责任,筑牢网络安全屏障,提高网络攻击防范水平,加强信息安全防范意识。持续开展数据备份及保护工作。
采用本地加异地数据备份方式保障数据安全性,其中本地备份采用主流备份一体机对交易平台数据进行“每周全量+每日增量方式”保障数据备份安全;每年进行系统安全三级等保测评,根据三级等保测评报告,优化提升现场系统安全。落实安全预警及整改工作。
每日定期查看设备安全预警和提示情况,对服务器等设备占用情况进行巡检,及时处理网络攻击并防御,针对漏扫和代码审计报告进行风险评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服务器进行整改,有效的巩固网络安全的防护水平;每月接收网络安全预警通知和网络安全事件,加强自身信息安全防范意识。3
建立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为基础的制度体系,涵盖标前、标中、标后交易全流程,覆盖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等市场主体,建立交易文件范本体系,编制并推广应用房建市政、交通、水利、政府采购4大类49个范本,实现范本使用率100%。印发《合肥市公管局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合肥市公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等制度,明确规范制度文件出台流程,根据公共资源交易发展,及时修订完善、清理不适用市场环境的制度。巩固
“标准化+公共资源交易”。建立完整周密、层次清晰、结构合理,既符合标准要求又体现行业和区域特色的交易平台服务标准体系。动态更新平台服务标准体系,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效,将见证服务、电子保函、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等特色做法以标准形式固化。加强标准化示范宣传推广。通过《中国标准化》《中国质量报》《公共采购》等刊物、媒体全方位、多维度、多角度展示宣传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标准化建设成果。完善各类电子交易数据标准化。
在全国率先制定《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对接数据规范》,先后与6套市场主体建设的第三方交易系统对接。积极推动“标准化+电子化”建设,聚焦服务市场主体,推行交易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实现交易信息“全公开”,交易主体“零跑路”,进场登记、场地预约、专家抽取、中标通知书发放、合同签订、保证金退还等全部在线办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各项网络安全制度,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修订完善《网络安全管理规范》《网络安全应急管理标准》《终端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加强市场主体管理规范。
印发了《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按季度开展代理机构综合评价,2022年以来至今,共对127家代理机构开展评价。此外,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收取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不定期发布招标代理活动常见问题提示单,组织开放日、政策文件、范本培训等活动,切实提高代理机构服务水平和能力。(
《合肥市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2023年版)》已提升县(市)区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交易限额,县(市)区级政府采购项目已全部下放至本级平台交易。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评定分离”,按照市政府要求,亿元以上水利、交通等领域均推行“评定分离”。截至6月30日,共完成评定分离项目标段310个,成交金额950.07亿元。精简事项,优化交易服务。
2020年,市政府印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公共资源交易文件实行事先登记备查后,合肥市公管局即取消招标文件前置审批或审核环节,2021年、2022年合肥市公管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对招标文件事中事后监管、招标文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政府采购项目信用承诺和进场项目“容缺受理”等工作进行要求。放宽市场准入,降低交易成本。
印发了《合肥市公管局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要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消除“隐形壁垒”,确保制度文件合法规范,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率100%。从“源头把关”,建立常态化交易文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提高交易文件编制的合法性、科学性和规范性,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印发《关于优化招投标领域投标保证金收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免缴范围从2022年的“估算总投资5000万以下项目试行诚信企业免缴”提高到“政府投资项目全面免缴投标保证金”和“单项合同估算价1亿元及以下的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诚信企业试行免缴投标保证金”两个方面。2022年减免诚信企业保证金36.51亿元,2023年上半年诚信企业减免投标保证金71.28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交易成本。利用互联网技术,提高交易效率。
推进数字证书(CA)跨区域互认,结合全省统一市场主体库,实现全省范围内多CA互认。主动对接“皖事通办”和采用“标证通”平台,推行手机盾数字证书,让企业在指尖实现CA“一城办理、区域通用”,加快促进交易活动在长三角区域内“零跑腿、无障碍、网上通办”;同时,交易中心“合心易”APP上线运行,全面实现信息查询、在线开标、提出异议质疑、实时在线沟通、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退还等常用事项办理。精简办事服务流程,提供“一单制”提供在线办理通道,提升市场主体办事便捷性。(
完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动态更新平台服务标准体系,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效,将见证服务、电子保函、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等特色做法以标准形式固化。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前共24个一级目录,39个二级目录,38个三级目录;举办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保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市评比中位列第一方阵。主动公开全流程信息。
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设了“综合咨询服务”、“一网通办”、“办事指南”等专栏,实现交易信息、服务内容等“一站式”公开发布。对交易项目自招标计划至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进行全流程公示,交易详细数据点击可查。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项目公告公示等信息,在线开展业务咨询等工作,增加有关市场主体咨询渠道。电子服务系统对接多套电子交易系统并汇聚相应交易数据,并将数据推送至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服务、监管平台,实现数据互联共享和信息多网融合。融入
“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体系。2022年10月21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在交易中心网站开设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服务专栏,围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两大模块,分别就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在标前、标中、标后所涉及的具体事项开通在线办理渠道,最大限度提升市场主体参与交易活动的便捷性。4
交易市场主体库已移交省公管办建立。建立合肥市公共资源市场信用评价归集平台,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信息评价情况进行归集并公示。将投诉、举报、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定期转送纪检监察机关。修订《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构建对投标人、中标人等竞争主体的信用约束机制。发布《关于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的公告》,指导市场主体进行信用修复。(
运用“互联网+联动联办”监管新模式,利用智能语音分析系统实现对评标过程中每位专家及投标人发言语音实时转写成文字,辅助生成评标报告,结合自定义的审查规则,自动对一些异常发言内容给出提示、通过文字便捷追溯原音。创新事中事后数字智慧监管。
2021年10月,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系统实现线日,实现线上投诉功能,目前已全面推广至各县市区、开发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对交易项目自招标计划至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进行全流程公示,交易详细数据点击可查。研发上线”评委打分监测预警系统,建立专家打分分析模型,计算专家打分偏差率,对异常打分予以排除,化解异常分值对评审结果的影响。同时,对评委打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大数据智慧监管。制定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列出99项禁止设置条款,破除交易“门槛”
。建立交易文件范本体系,编制并推广应用房建市政、交通、水利、政府采购4大类49个范本,实现范本使用率100%。开发上线投标人行为数据分析系统,建立围串标大数据分析模型,在海量交易数据基础上,精准挖掘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公安纪检机关。加强监管信息互联共享。依据市大数据交换平台,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信用结果与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结果互享、互用、互认,并运用于招投标活动、行业信用评价中,实现“一处受罚,处处受制”。同时,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公安、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3)持续加强全过程监管
健全监管制度体系。印发了《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收取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健全监管制度体系。
强化项目履约管理。加强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招标人加强招标文件编制、合同签订及执行,加强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管,强化对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依法履职管理,对发现的相关问题依法依规报送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处理,进一步压实项目的实施主体在项目履约环节的首位责任。继续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随机抽取项目,全面核查项目招标文件、评标报告以及投标文件等,深挖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线索,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送立案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公开。(4)创新协同监管格局持续深化综合监管。开展执法案卷交叉互评,对县(市)区开展案卷评查,共评查2021
年以来案卷131份,指导各县(市)区规范有序开展执法。开展执法资格考试考前培训,提升县(市)区执法人员能力水平,2021
年以来,共计87人次参与培训。强化部门联动。联动市城建局,对施工安全事故企业及相关人员录入信息库进行联合惩戒,限制其一定期限投标资格;联动市城建局、市资规局,共同建立设计单位“红黑榜”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推进“
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对违法违规评审专家和问题企业及时予以清退出库和限制投标。修订并公开《合肥市公管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统一自由裁量权,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协同监管机制。印发《合肥市公管局打击串通投标工作方案》《合肥市公管局关于打击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意见》,立足监管职能,摸排问题线索,定期开展专项核查工作,形成震慑效果。印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构建对投标人、中标人等竞争主体的信用约束机制。发布《关于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的公告》,指导市场主体进行信用修复。(三)重点项目进展1.公共资源交易区块链平台
“长江链”推进区块链应用,将公共资源交易中的公告公示信息及时上链存证。大力推进数字证书(CA)跨区域互认,融入以区块链技术打造的全省统一市场主体库,实现全省范围内多CA互认。上线“长江链·标证通”,将手机盾数字证书与区块链技术相结合,实现城市群范围内无障碍投标。2.各领域交易文件标准文本建立交易文件范本体系,编制并推广应用房建市政、交通、水利、政府采购4大类49
个范本,实现范本使用率100%,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标准化、统一化的发展。
3.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平台2023年7月大数据分析平台已进入全面试运行,预计
9月上线。通过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测分析,深入了解各类交易主体之间的联系,挖掘违规违法线索,辅助监管部门进行交易监管,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监管大数据子系统主要内容为基于大数据底座归集电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融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合肥市大数据平台政务等数据,编制监管数据规范,让数据在“
统一”标准下分类、清洗和加工,对交易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对市场主体进行精细画像,用多维度视角智慧监管交易活动。4.“智慧交易”系统提升项目
系统已进入全面试运行,预计9月上线。立足于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实际需求,响应国家、省、市政策文件要求,分别从XYZ三个维度构建一套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监管体系。其中,X轴:客观展示交易行为,从监管视角展示交易环节、交易时间、交易金额、交易主体、交易变更、异议质疑等核心交易数据。Y轴:根据处室职能,通过业务清单化、工作流程化、资料电子化,实现异常自动预警、机器辅助检查、智能支撑决策。Z轴:针对交易活动高发的风险点,构建分析模型、穿透全平台数据,深度进行分析研判,发现异常规律,形成专项分析结果,为监管工作提供智慧视角。6.公共资源交易行业标准化、区域性诚信联建等课题系列研究2020-2023年,合肥市公管局申请专项资金开展国家级标准化示范项目,进行公共资源交易行业标准化课题研究。制定涵盖
个方面8个层次共计192项制度标准,标准内容覆盖交易全过程,涉及项目登记、场地预约、专家抽取、开标评标等环节。先后参与编制国家标准4项,团体标准2项,主导制定地方标准4项。与江苏、湖南、杭州等省市交易中心签署《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地方标准编制跨省合作备忘录》,合力编制5项地方标准,推动区域内制度标准规范统一。7.交易中心场所提升改造工程正在实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提升”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交易中心场内,对交易中心二至五层服务大厅和开评标区等场所进行改造,改造总面积约6800㎡。主要建设内容为平台功能布置调整和重新装饰;给排水、电气、暖通二次设计或局部改造;信息化(含云上开标室、定标区、见证中心、调度中心等)弱电智能化;相关配套附属设施改造等。
“智能管理”系统已实现即时归集各交易系统信息并进行数字化、结构化处理。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管理标准制度体系,完善升级电子档案系统,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电子数据的归档自动化、保管电子化和利用网络化。健全平台内部管理制度和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交易平台服务职责,为有关部门、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相关信息提供便利服务。二、
规划实施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风险挑战(一)外部环境变化情况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正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
公共资源交易作为要素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政府与市场的重要纽带之一,其涉及利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的影响。加快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重要举措。
合肥新阶段的重大战略布局和重大产业变革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提出更高要求,需要在整合共享、全面覆盖、阳光交易、效率公平等方面持续发力,在交易成本上做“减法”,在服务质量上做“加法
”,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强化资源整合和监管,加大新技术的应用和开发,实现“合肥模式”创新迭代。(二)完成本地区或本单位承担任务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1.区域差异仍然存在,制度规范不统一。长三角乃至全国范围内远程异地评标相关的制度标准及操作规范等不统一,区域内配套实施细则、政策协调和监管协同机制等相关制度标准及操作规范不统一,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实施成效,特别是在一些操作细节方面,还存在着较为突出的问题,影响这项工作的精细化、常态化开展。2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宽。因政策原因,目前无实质性碳排放、排污权、水权等交易业务,但一直积极开展与环境领域相关的其他产权交易业务,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垃圾焚烧发电
BOT、污水处理PPP项目以及环保及能源类企业产权转让、用能权(节能量)等项目交易。
环境能源交易机制的运行涉及到发改委、生态环境部门、金融办等政府职能部门,且环境能源类交易作为新兴产权交易业务品种,具有极强的政策依赖性,需要政府的引导、培育,以及依靠多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建设。3.信用评价机制需进一步健全。部分行业信用评价机制尚不健全,有的行业信用数据没有对接共享,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联动未充分形成合力。在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评审过程中,一些重特大项目、特殊项目评审专家短缺,如轨道交通、环境工程、医药化工等专业领域,迫切需要跨地市及跨省间异地抽取专家,以满足项目评审需要。4.标后履约监管合力尚未形成。标后履约监管一直是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一个难题,标后履约监管的行政权力分散在各个部门,由于各方监管配合不够好,未形成合力,标后履约监管对市场主体未形成威慑力,导致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的要求,当下在构建公共资源交易新格局时,应该高度重视以下问题:(一)制定科学应对机制
直面问题,结合发展新常态,落实《发展规划》实施结果的可量化性、相关数据的可获取性,健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协同参与的问题发现、转办、处理机制,积极开展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公安机关违法犯罪情报研判平台数据对接,健全协同监管执法和信息共享机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
深入开展大调研,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有意义、可执行举措,切实做好《发展规划》谋划的各项工作;继续探索林权、水权等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农村集体产权、以及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等交易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新突破。(三)强化人才支撑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制定和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计划,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建立合作关系,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创新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提高人才公共服务水平。发挥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协会作用,加强
招标代理教育培训,强化行业自律,提升从业人员职业素养。丰富公共资源交易绩效专家评估、项目评估、专项评估等工作机制
完善监测评估体系,继续引入第三方评估,按年度规划目标任务开展监督、评估和检查,及时发布规划落实相关信息,接受全社会监督;如实施过程中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应按规定程序对规划进行调整;健全干事创业激励机制,加强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提升,提升规划落实能力。(五)提升大数据分析、智慧监管的水平推进数据汇聚共享系统与行业市场监管平台、社会化数据平台等其他数据源对接,不断拓展信息归集渠道,打通交易平台各系统之间
加强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科学规划信息基础设施,健全完善数据标准规范,加强安全防护,提升大数据分析、智慧监管的水平,
为公共资源优质高效交易提供有力支撑。(六)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政策、环境的研判对现在和将来公共资源交易发展形势作客观判断,对照目标指标完成度,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工作。针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堵点、难点、痛点,加强政策、环境的研判,抓住新的战略机遇期,构建公共资源交易的新格局。落实长三角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目标,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区域市场合作发展工作机制,主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以公共资源高效配置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效。丨来源: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