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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网锐捷”)及控股子公司拟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睿云联(厦门)网络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云联”)、福建腾云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云宝”)、福建星网元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元智”)、中鸿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鸿达”)等关联方分别签署购买材料、提供劳务、销售产品等合同,预计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4,615万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魏和文、强薇、洪潇祺、吴彬彬回避表决;还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公司对2025年度市场情况的判断,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4,615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注2:由于公司与关联人睿云联、与睿云联的控股子公司的单一关联方发生预计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因此公司将以上关联人的同一实际控制人睿云联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注3: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及公司董监高的选聘,公司第七届董事、副总经理魏和文同时也是中鸿达的董事。2024年10月15日起,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与中鸿达的关联交易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交易所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上表所披露的“2024年发生金额”为2024年10月-12月的关联交易金额。
详见公司1、 2024年3月29 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 ()上《2024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 适用)
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产生差异主要是受公司 及相关关联方业务发展情况、市场需求波动等因素影响,符合实际经 营情况,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较大影响,交易价格根据市场 原则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除上述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触及披露标 准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如适用)
公司2024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 易,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日常关联 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 实际情况,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 易事项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注1:由于关联人信息集团旗下控股子公司数量众多,其控股子公司与其单一关联方发生预计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因此公司将以上关联人的同一实际控制人信息集团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注2:由于公司与关联人睿云联、与睿云联的控股子公司的单一关联方发生预计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因此公司将以上关联人的同一实际控制人睿云联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注3: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如何挑选一款适合自己的PG电子游戏?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及公司董监高的选聘,公司第七届董事、副总经理魏和文同时也是中鸿达的董事。2024年10月15日起,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与中鸿达的关联交易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交易所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上表所披露的“2024年发生金额”为2024年10月-12月的关联交易金额。
注4:信息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其关联方年初获批的预计销售材料、产品关联交易总额度为6,000万元,其中信创项目3,000万元。由于年初信创项目预计的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因此公司将福建省信创产业有限公司的交易额度按同一实际控制人信息集团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与关联人福建星网元智科技有限公司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向关联人销售材料、产品)金额不超过140万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与关联人福建星网元智科技有限公司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金额不超过150万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与关联人福建腾云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向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水电、物业)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一般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 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 数字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电子 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 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显示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 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 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 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销售 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企业总部管理;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通信设备制 造;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 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人工智能硬 件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 装备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 云计算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 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 售;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可穿戴 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数字家庭产品 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
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机器人的 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 服务;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 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信息技术咨 询服务;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 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省闽侯县 上街镇新港大 道33号福建星 网锐捷通讯股 份有限公司(三 期)A楼11层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 移动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 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 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 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 动终端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 监控系统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销售;可穿戴 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数字家庭产品 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 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机器人的 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 服务;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 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信息技术咨 询服务;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 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 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 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 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联网设备 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 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 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智能基础制造装 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 显示器件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租赁服务 (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 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广告设 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计算机及通讯设备 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 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设备制 造;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 安全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大数据服务;人 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快递服 务;邮件寄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 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 及辅助设备零售;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理;信息安 全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网 络技术服务;网络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 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 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互联网设备销售;互联 网安全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安防设备销售;软件外 包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基于云平台的业务 外包服务;认证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科技推广和应 用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物联网技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 外);软件开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 备);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通信设备销售;智能 车载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互联 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程管理服务; 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 可的培训);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检验检测服务;在线数据处理 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互联网信息服 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 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息集团持有本公司26.26 %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星网元智董事长郑炜彤系公司副总经理;睿云联的董事长、腾云宝的董事李怀宇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福建睿云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是睿云联控股100%的全资子公司;腾云宝的董事长郑宏系公司副总经理;中鸿达的董事魏和文系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各关联人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以往关联交易付款正常,未出现过坏账风险。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存在差异的情况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交易价格依据政府定价或市场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属于正常商业往来,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的决策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